当前位置:通知公告>正文
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
发布者:柳军  发布日期:2022-04-19 查看:2657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教学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22〕7号)精神,我校将启动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一)评奖范围:推荐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可覆盖高等教育基本理论、高等教育史、高等教育发展战略、高等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心理、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信息技术、比较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等,其他非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研究内容不予受理。成果形式为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我省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省作者撰写)。
(二)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1年1月1日以后,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二.申报限额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一项。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学院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准确把握评奖要求;
2.学院按照评选条件,组织申报;
3.学校组织专家校内评审;
4.学校审核并提出意见后,择优申报。
(二)材料要求
1.系统申报
本次申报采用“苏州科技大学教研平台”进行系统在线申报,平台地址:http://jypt.usts.edu.cn/,申报步骤详见平台首页导航栏“操作指南”相关内容。系统申报要求:《申报表》PDF上传、成果及证明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作为附件按序上传(请勿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请各学院于2022年5月23日前通知相关负责人完成系统申报。
2.书面材料:
经评审择优推荐的项目,根据省高教学会《通知》要求准备书面材料。
《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需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
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
联系人:王伟娜,联系电话:69379101。
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
附件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19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2-04-19至2022-05-3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