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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4-05-08 查看:1220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教学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24〕14号)精神,我校将启动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一)评奖范围:推荐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但具有学科专业属性的研究内容不予受理(高等教育学除外)。成果形式为在报纸、期刊等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和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教材、论文集、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二)参评成果的时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二、申报限额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一项。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学院认真学习《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准确把握评奖要求;
2.学院按照评选条件,组织申报;
3.学校组织专家校内评审;
4.学校审核并提出意见后,择优申报。
(二)材料要求
1.系统申报
本次申报采用“苏州科技大学教研平台”进行系统在线申报,平台地址:http://jypt.usts.edu.cn/。系统申报要求:《申报表》PDF上传、成果及证明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作为附件按序上传(请勿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请各学院于2024年5月30日前通知相关负责人完成系统申报。
2.书面材料:
经评审择优推荐的项目,根据省高教学会《通知》要求准备书面材料。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需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
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
联系人:王伟娜,联系电话:69379101。
教务处
2024年5月8日
附件: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docx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苏高教会〔2024〕14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5-08至2024-05-3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